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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利行业协会理念宗旨

 本会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面向水利行业企业单位,为水利企业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服务、研究、交流、提高”的办会宗旨;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本会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不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三)不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四)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

(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不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

(六)不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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